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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算是“好律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评判标准。有的当事人认为,律师能有关系把人捞出来,就算是好律师。有的当事人认为,熟人介绍并推荐的律师,应该算是好律师。有的当事人认为,花重金请来的律师,应该算是好律师。有的当事人认为,能在电视上经常做节目的律师,应该算是好律师。有的当事人认为,能敢于承诺结果的律师,应该是好律师。有的当事人认为,办公条件豪华气派的律师,应该算是好律师,等等。以上是委托人常见的评判“好律师”的标准。笔者作为一名专业刑事律师,就刑事领域如何算得上是“好律师”有自己如下独特的理解:
首先,好的刑事律师必须具有对职业成就感的强烈追求。如果不具有对职业成就感的强烈追求,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今年能完成多少创收上,那么终使再有能力的刑事律师也很难把工作做好。律师通过自己出色劳动,赢得委托人由衷的赞许和法官体现判决书中的对律师辩护意见的采纳,这就是刑事律师的职业成就感!如果刑事律师不具有这种对职业成就感的强烈追求,那么很容易沦为只追求利益的商人!
其次,好的刑事律师必须善于学习和深入思考。法律知识不但博大精深而且在不断更新,不善于学习,自然就会落后。至于深入思考,就显得更为外重要。司法机关指控被告人有罪的证据材料,如果律师不用深入思考一眼就能看出来问题来,这也太低估司法机关的办案能力了。很多问题,往往是律师在吃透案情之后,通过不断的深入思考才发现出来的。律师在办案时,不是八小时工作制而是不分昼夜的,在入睡之前或梦醒时分突然想出某个对被告人有利的问题,是非常正常的事。深入思考是一项繁重和复杂的脑力劳动,对此委托人又看不到,这就需要律师具备对职业成就感的强烈追求才能做到。刑事律师一定要用怀疑的眼光审查司法机关指控被告有罪的证据材料,刑事律师一定要坚信只要自己认真审查和深入思考或多或少会发现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和事实。
第三,好的刑事律师一定要务实的精神。刑事案件有其特殊性,在一审开庭前所有的卷宗材料都是保密的,刑事律师在一审开庭前的工作当事人往往也看不到。有的律师喜欢把自己的工作成果留到法庭上再展示,一方面为了出其不意的驳倒公诉人,另一方面也好在家属面前表现自己。这样的做法绝对不是上策,刑事律师的神圣使命不是为了当庭出其不意的驳倒公诉人,也不是为了在法庭上表现给家属看,而是一切为了被告人的利益。如果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就已经发现了问题,应当及时约见承办检察官当面把问题提出来,这样做有利于司法机关及时纠正错误。如果是被告人无罪的,赶紧无罪释放;如果是罪轻不至于逮捕的,赶紧办理取保候审;如果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如果是公安机关遗漏了被告具有自首立功检举揭发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及时要检察院补上这些情节。这些私下的工作可能委托人看不到,但却对被告人实实在在有利,这就需要律师必须有务实的精神。
第四,好的刑事律师必须有很强的庭审驾驭能力。即使开庭前辩护律师的准备工作做得在充分,在法庭上也会出现律师预想不到的新情况,那么就需要辩护律师根据新出现的情况,即兴组织辩护语言,而不是照着提前准备好的辩护词念。在发表即兴辩护意见时做到,声音洪亮、神情并茂;思维敏捷、条理清晰;说理充分、说情感人。不仅使让旁听人员听得精彩,更要使主审法官听得在理。虽然法官起草判决书大多在开庭后进行,但对如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实际上在开庭过程中法官心理就有了雏形。因此如果法官当庭觉得辩护律师讲得在理并且留下深刻影响的话,自然会对被告人的最终判决结果有利。庭审驾驭能力大小也是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和一名法学理论家的主要差别之一。
以上是本律师关于在刑事领域什么是“好律师” 的理解,也是本律师对自己的办案要求!